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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上海市松江人民政府 |
好的牙·讯|2026年3月5日,上海某口腔诊所有限公司被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松江区卫健委")同日开出两项行政处罚,罚款与没收金额合计57855.20元。
编号松第2120262011号处罚决定认定:该口腔诊所作为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违反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六条、第九条第(一)至(五)项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十八条,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0100元。
编号松第2220260003号处罚决定认定:该口腔医疗机构未办理变更登记,改变牙椅,违反了《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该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被处以罚款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1755.20元(以上两项合计37755.20元)及没收相关器械。
上述两项处罚均于2026年3月4日由松江区卫健委作出,并于2026年3月5日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对外公示。
根据好的牙此前报道,2024年7月,上海另一口腔门诊部因违反禁烟规定被处罚款3000元。本次口腔诊所禁烟违规罚款为20100元,并因牙椅变更违规同时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与没收器械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