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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牙·讯|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口腔诊疗服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准入管理、质量安全、价格收费、广告宣传、自查自纠及协同监管等维度,统一规范全省口腔医疗服务。
《通知》明确,要严格执行机构与人员准入管理。全省将全面核查口腔医疗机构执业资质,规范机构命名,并严禁无资质、超范围开展种植、正畸等限制类技术。医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须在显著位置公示资质,接受社会监督。
在质量安全方面,《通知》要求将医疗质量安全贯穿诊疗全流程。各机构须严格落实“一人一用一消毒/灭菌”制度,严防交叉感染。同时,规范病历书写与知情同意,对有创操作和高风险治疗,须充分告知病情、方案、风险及费用构成。
针对价格与广告监管,《通知》规定各口腔医疗机构须实行明码标价,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高值耗材价格,严禁加价、重复收费及价格欺诈。发布医疗广告须取得审查证明,严禁虚假夸大、低价引流、过度诊疗及以科普名义变相发布违法广告。
此外,《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州)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口腔质控中心组建,各口腔医疗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自查自纠,并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全省将加强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执法,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好的牙此前报道,目前全国多地已相继强化口腔医疗规范,如河南省此前曾拟规范口腔诊所备案管理,明确分层分级管理和现场核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