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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
好的牙·讯|2026年6月18日,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宸医疗”)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2026)沪74执恢43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涉及申请执行人金海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棠”)与左家华、尹宏伟、皓宸医疗合同纠纷一案。
根据公告,法院要求皓宸医疗在收到通知书后,立即按照(2021)沪民终649号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本次执行标的为361,220,497.02元(约3.61亿元),执行费为429,698.41元(约42.97万元)。公告指出,皓宸医疗应对被告左家华相关支付义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好的牙此前报道,该案件源于2020年金海棠发起的其他合同纠纷诉讼。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左家华向金海棠支付回购款362,298,413.97元及相关利息,尹宏伟对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皓宸医疗则对左家华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2022年,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皓宸医疗上诉、维持原判。此后,皓宸医疗申请再审,并于2023年6月被上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执行程序方面,皓宸医疗持有的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22,700.00万元的股权,曾在执行程序中经历两次司法拍卖及一次司法变卖,均流拍。2024年6月,上海金融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财务影响方面,皓宸医疗表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于2022年度依据判决结果,对本案公司可能承担的赔偿金额及对应利息计提预计负债21,527.33万元,并于2023年度起及后续年度逐年计提当期应付利息。公司称,本次收到恢复执行通知暂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皓宸医疗目前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广东德伦医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伦医疗”)开展口腔医疗服务。据公司此前披露,皓宸医疗所持德伦医疗51%股权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